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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贝去大联盟之前和之后他在美国的名气有很大区别的。07年到现在,美国的足球发展迅速,现在他的注册球员有400多万,甚至超过巴西的200多万。我觉得美足在将来很大可能超过篮球,毕竟篮球算是个黑人运动。就足球运动员而言,贝克汉姆在美国的影响力挺不错的,在娱乐版也常露脸。美国早已不是足球荒漠,近些年来足球王已成为最受青少年喜爱,成为高中学校参与人数最多的运动。可以搜索相关报道,而足球发展受阻的很大原因是因为足球转播广告时间太少。美帝有人口基础,人种要啥有啥,再多点球员到欧洲锻炼下,三十年内拿下世界杯我也不会惊讶。
当年辣妹组合确实风靡一时,可以说是开创女子流行组合的某种风格,以青春、活力、健康、热辣而闻名。后来的Atomic Kitten、Girls Aloud都是仿照辣妹模式。不过维多利亚当时在辣妹里不算是核心,下嫁小贝时辣妹组合也处在事业的尾事期。正是与贝克汉姆的结合,使得维多利亚从一群辣妹中脱颖而出,得以更长时间地保持媒体的关注度。这当然也与维多利亚自身素质有关。维多利亚与其他辣妹是有区别的,维多利亚来自中上阶层,而其他辣妹出身下层平层,因此在包装好的辣妹乐队中反而显得不着入眼。但单飞后,维多利亚在时尚和营销上的先天素质就迅速显现出来。
爵爷不满意小贝的技术,之所以嚷着不满小贝的商业活动而非技术是想卖个好价钱。我们来假设没有维多利亚这个人物,因小贝的技术特点弗格森也大概会在那个时间段放弃他。我又假设03年爵爷并没放弃他,所以曼联就不会签C罗,因为C罗就是买来顶替他踢右路的,那留在曼联的小贝就一定能连下来几年里夺取联赛冠军获得更多足坛成就。
那时阿森纳如日中天,利物浦不可小视,接着阿布入主切尔西,然后曼城变土豪,而我们知道现实中曼联是在06/07靠C罗鲁尼这个新体系重夺冠军的。但在假设里曼联没有C罗,C罗还很有可能转到其他英超球队,没有爵爷的调教,很可能就没有当今足坛的C罗了。我们又假设小贝留在曼联,弗格森却失心疯签下C罗,目的是打小贝的替补,既然是替补想必作用有限,成长甚慢,这样也不能保证小贝拿更多成绩。如果真的没有辣妹,小贝的足球生涯还不如现在。
弗格森不是看不惯小贝技术特点,只是跟他下一步要创建的体系不太合适。直到小贝离开曼联时,他和辣妹已经好了6年,如果真的那么有意见,以弗格森的性格能忍6年?弗格森确实颇有微词,但不至于为这个原因让他走,而小贝也不至于让那些事情严重影响自己的竞技状态。自从飞靴事件发生后,小贝就注定了要离开的命运,那件事可能只是一次意外,但已经在两师徒心里种了一根刺。